郾城区卫健委职责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浏览次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全区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规划草案。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药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和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定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定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三)承担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根据省级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及省、市、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询机制,研究提出区人口发展战略,拟定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险监测计划

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

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会同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