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漯河市郾城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2022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我们(地址:郾城区阳光街27号,邮编:462300,电话:0395-6171661,电子信箱:ycaj6171661@126.com

      2022年,郾城区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开通微信公众号,加强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深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1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信息的提供不够主动、积极;二是信息的质量不够高;三是公开内容还不够齐全和规范。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录入信息和数据力求及时、准确,要求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