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郾城区龙城镇宏大石料厂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废料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9日 浏览次数:

关于对郾城区龙城镇宏大石料厂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废料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209,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郾城区龙城镇宏大石料厂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废料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6163828,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郾城区龙城镇宏大石料厂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废料回收加工项目

报告

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郾城区龙城镇孔沈邓村

 本项目属于建项目,项目根据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建筑面积为7000m2;主要建设原料仓库3000m2,生产车间2300m2,成品1500m2及办公用房200m2项目建成后具备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废料的加工能力。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上料和破碎粉尘、物料装卸粉尘、车辆运输扬尘。

上料和破碎粉尘

本项目原料为建筑废料,项目采用装载机进行上料、采用颚式破碎机进行破碎,上料和破碎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为了进一步减少上料和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建议要求本项目对车间上料、破碎工序在密闭厂房内进行二次封闭,收集后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1,与上料粉尘除尘器共用)排放。项目上料和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② 物料装卸粉尘

本项目原料堆放在原料库内,原料库在密闭厂房内,装卸物料瞬间会有扬尘产生,绝大部分扬尘会在仓库内降下来,有少量微细粉尘会以无组织形式扩散,为了进一步物料装卸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建议原料进料卸车时运输车辆全部进入原料库,原料库内顶部安装全覆盖喷干雾系统,厂区定时洒水降尘。装卸时尽量降低作业高度,减少落差,并在喷干雾下作业,以减少粉尘的产生。物料输送均采用密闭输送,本项目运输车辆要求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10cm,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 ,禁止场内露天转运散装物料。项目物料装卸粉尘经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③车辆运输扬尘

本项目外购原材料及项目成品均采用汽车运输。汽车运输时由于碾压卷带产生的扬尘对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会造成污染,为了进一步减少车辆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评价建议项目对厂区内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进出门清洗,并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经采取以上降尘措施治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道路洒水降尘用水、喷雾降尘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和洗沙用水。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废水、车辆冲洗水和洗沙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由专人清运堆肥后外运施于农田,污水不外排项目车辆冲洗用水排入厂区15m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洗沙用水经过两个污水罐(300m3)处理通过循环池循环利用,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不排入周围地表水水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喂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制砂机、水洗筛、脱水机、洗砂机及运输车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65~85dB(A)之间;项目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进行降噪处理。项目南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泥砂、压滤机压滤后产生的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运营过程产生的泥砂、污泥和粉尘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