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漯河市郾城区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浏览次数: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漯河市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促进全区道路运输新业态持续规范健康发展,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决定在全区道路运输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内容

 1、治理内容

  (一)平台公司经营不规范

  1.治理货运互联网撮合平台经营乱象。(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2.治理网约车不合规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3.治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无序发展。(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二)经营行为不合规

   4.全面治理营运车辆“两证”不一致问题。(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5.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6.查处违法运输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7.依法打击营运车辆非法改拼装。(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区商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8.治理普通货运车辆动态监控不到位。(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三)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不落实

  9.排查清理欠薪欠保。(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人社局;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10.治理互联网平台侵害从业人员权益。(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区总工会;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1.治理从业环境差问题。(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区总工会;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四)从业环境不优化

  12.治理司机办事办证难问题。(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13.治理货车禁限行设置。(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区商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4.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区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5.化解阻碍城区客运可持续发展的难题。(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1月26日前)。

  (二)全面排查(2022年1月底前)。

   (三)集中治理(2022年2月—9月)。

  (四)总结完善(2022年10月)。            

            

政策原文: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郾城区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