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所需物化补贴结果的公示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3日 浏览次数: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3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199号)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2022年郾城区种植业、水产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获得漯河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实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前农时,需要对我区36家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2家水产科技示范主体和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一个水产实验示范基地提供物化补助,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物化补助用于科技示范主体和试验示范基地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种植业物化补助需采购物品如下:1、高效氯氟氰菊酯微乳剂(总有效成分含量:2.5%,100克/瓶,登记作物:小麦,数量:2000瓶)。2、戊唑·咪鲜胺水乳剂(总有效成分含量:400克/升,规格:200克/瓶,数量:600瓶)。3、磷酸二氢钾(符合HG/T2321-2016标准,优等品,1千克/袋,数量600袋)。水产业物化补助需采购物品如下:1、高效曝气增氧机( 1.5KW/380V   5台,2、草鱼苗 ( 每斤10-15尾左右, 3000斤)。

经过申请咨询区政府采购中心,确定自行询价采购。2023年3月27日,我局在郾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了【郾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购买2022年种植业、水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贴的公告】。在公告发布规定期限内,种植业物化补助所物品共有6家公司递交了询价资料,六家公司分别是1.漯河喜洋洋商贸连锁有限公司,2.漯河市禾欣丰农资有限公司,3.漯河豫丰种业有限公司,4.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标众农资店,5.河南七峰植保服务有限公司,6.河南金襄薯业有限公司。水产业物化补助所物品共有3家公司递交了询价资料,分别是1.渑池县青莲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2.孟津县会盟镇旺来水产兽药店,3.洛阳爱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月4日,区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5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为监督人员,成立询价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有:朱耀斌,胥付生、闫聚财、朱春辉、谢红战、王娟。其中,王娟为监督人员,朱耀斌被推选为组长。询价小组对9家公司的询价资料现场拆封综合评价投标单位的经营资质,所供产品的是否符合项目方案要求,据询价情况,评审小组一至确定种植业物化补助所物品采购漯河市禾欣丰农资有限公司经营的产品,总成交金额54000元。水产业物化补助所物品确定采购渑池县青莲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经营的产品,总成交金额3815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郾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423日至2022427

联 系 人:谢红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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