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漯河市郾城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格)、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郾城区海河路269号,邮编:462300,电话:0395—6199128,电子信箱:ycxxb01@163.com)。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规章000规范性文件393939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4939321,138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7026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135489行政强制71977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政府集中采购111578.1446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5 1 001 017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60001 0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0000 01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 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 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 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100007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000001(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2.重复申请 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六)其他处理 1000001(七)总计 151001017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极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最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敏锐度不够,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全面。特别是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形式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宣传的力度有待加大。三是专职人员还需要配备。(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常态化工作中,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抓好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Normal.dotmMS325414521231falsefalse1703WPS Office_11.1.0.10314_F1E327BC-269C-435d-A152-05C5408002CA02020-02-15T11:58:00ZUSER-晓明2021-04-01T07:11:40Z22052-11.1.0.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