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人社局通过“五核查”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郾城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2日 浏览次数:

 

为保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杜绝重复和冒领养老金现象,郾城区人社局采取“五核查”工作法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人员进行稽核,成效明显。2012年共核查取消480名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和1297名死亡人员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一是每年1011月,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在先期公示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和居民家中,按照人、身份证、户口簿三对照的方法,对辖区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人员进行全面核查,集中认证。二是明确专人,每月及时与企业养老保险部门沟通,将社保新退休人员名单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人员名单进行比对,核查重复领取养老金现象;每月及时与民政部门沟通,取得辖区死亡人员名单,及时注销死亡人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多渠道、多方法与区直部门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沟通,对享受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的人员进行备案,将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属于本辖区居民的名单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名单进行比对核查,防止和注销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现象。四是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稽核人员深入街道和村组,采取明查与暗访、走访与座谈、抽查自然村和小组与重点年龄段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大村抽查不少于200人、小村不少于50人的原则,对辖区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进行核查。五是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利用信件、电话和互联网等现代举报方式,及时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及时上报仍继续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现象进行核查。(张凯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