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供销社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区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2日 浏览次数:

                

区供销社近期组织基层信息人员,通过学习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宣传工作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撑力量。加强信息社宣传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加快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有效推动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助农增收的迫切需要;是加强供销合作社理论研究、为改革发展提供必要软支撑的迫切需要;是充分调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和积极性的迫切需要。

二、对信息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1、提高数量。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机关以科室为单位,围绕本科室所分管的工作和对口基层单位工作,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基层社、公司可通过对口科室上报。报送信息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统一上报上级信息部门。2、注重实效。凡是具有新闻性的重点工作动态、进展、重大活动等信息,都要在第一时间收集上报。3、确保真实。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供销社工作实际。信息体裁不限,要求文字表述准确、严谨、恰当,思想健康向上,内容祥实。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信息要做到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4、突出特色。要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突出供销社特色。上报信息和对外宣传等必须署名“供销社”,不对供销社过去的历史作评价,不使用否定性语言。

三、强化工作措施和保障宣传运行

1、明确专人负责。各科室和基层单位都要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安排,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落实。2、加强支持力度。要为信息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条件;要建立与本单位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宣传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宣传工作正常开展。3、严格考核奖惩。信息宣传工作考核采取月统计、季通报、年总评的方式,对任务完成好的科室和单位予以年度表彰,对没有完成全年任务的科室进行通报,没有完成任务的基层单位不得评优。

                       区供销社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