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三项措施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2日 浏览次数:

 

省政府发布的《河南省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漯河市区为一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为确保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区人社局采取三项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深入学习。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和所包含的范围,为深入企业宣传最低工资政策打下基础。

二是强化宣传。人人充当宣传的主力军,不仅深入企业对管理人员进行宣传,还充分利用社保服务窗口对参保职工、劳动力市场对求职人员、劳动监察大队对务工人员进行宣传,明确告知劳动者最低工资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防止出现因政策理解错误而出现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情况。

三是监督落实。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加大对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变相违反或达不到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区用人单位及时得到贯彻执行。

(区人社局 林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