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8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全区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区政府下达的环保责任目标,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治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确保了全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涌现出一大批环保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全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区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签订的2007年环保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商桥镇人民政府等8个先进单位及刘玉柱等13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区环保工作再立新功。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件
郾城区2007年度环保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8个)
商桥镇、黑龙潭乡、城关镇、区农业局、区水利局、郾城公安分局、区畜牧局、区环保局
二、先进个人(12人)
刘玉柱 郭 政 于永生 娄 嘉 史素霞
胡少磊 张红彩 郭新玲 陈海华 王庆敏
王彦军 王军强 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