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来源:政务信息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浏览次数:

200912月,我区被定为全国首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区。区人社局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强化服务,以稳征缴保发放为工作重心,着力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政策惠及更多城乡群众。先后荣获“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先进县区”、“省新农保信息示范化单位”、“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区”等荣誉。

一、注重宣传,炒热群众思想

该局坚持把政策宣传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载体,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印制小册子、出动宣传车、组建文艺宣传队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保的重要意义,实现宣传入户率、政策普及率、群众知晓率三个100%。为使试点政策宣传到村进户,入脑入心,人社局积极组织宣传小分队,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算账对比,帮群众算经济账、明细账、人情帐,重点做好领取金额比对、缴费长短比对、政府补贴比对,切实把政策讲透、道理讲清、好处讲明,激发群众竞相参保热潮。目前,全区参保率达到98%以上。

二、规范经办,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抓好保费征缴管理。在保费征缴阶段,实施区、乡、村三级联动,由人社局牵头,邮政储蓄银行实施征收、开具开票,村“协管员”密切配合,向社会及时进行公示,避免了“帐外帐”和“中间户”,确保基金不私存、不挪用、不过夜,做到及时足额入库。5年来,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9185万元,争取中央、省、市、区四级补贴21277万元。二是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对于养老金发放工作,该局配齐配强人员,分派专人盯紧守牢关键环节,确保养老金发放到位。每月15日前,审核当月到龄人员档案,制作预发放养老金人员报盘。在中央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及时协调财政部门安排好备用资金,确保全区58870名享受待遇人员养老金能够在每月25日前发放,累计发放养老金19428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100%。三是规范基金管理。认真开展享受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采取指纹录入、邮寄照片、登门拜访和与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比对信息等形式,全面掌握享受待遇人员的生存状况,有效遏制了虚报、冒领、骗取养老金行为的发生,确保了公开公正,全区无一起冒领、多领、错领现象。四是确保基金安全。严格执行基金征缴事前、过程、结果三公开,严格实行城乡居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确保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同时,财政专户由区财政局和区人社局共同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实施监督,定期发布城乡居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待遇审核发放、死亡人员管理、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稽核与内控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三、健全机制,构筑惠民网络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区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区领导分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探索建立村“协管员”联系工作制度,以农村超市、农资商店为依托,选择责任心强的村会计主任、超市或商店负责人为村城乡居保“协管员”,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按大村(参保人口2000人以上)每人每月100元、小村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提供协办经费,村“协管员”配合做好保费征缴、跑腿服务等工作,保证了基层经办工作有人管、有钱管,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创新服务模式。实行了参保缴费“一站式”、“白加黑”,资格审核“三级核准”,信息录入“四统一”,资格公示“四级举报”等方式,为参保农民提供就近服务。督促合作银行加大自动取款机和转帐电话的安装力度,加大“一卡通”的发放力度,实现“四个不出村”的要求(即参保登记不出村、缴费不出村、查询不出村、领取养老金不出村),确保农村老年人能够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目前,全区8个镇(街道)均安装有自动取款机,为行政村安装转帐电话118部。三是延伸服务深度。积极与合作银行结合,延长基层邮储网点办公时间,多开便民窗口,切实方便了群众。强化对村“协管员”的培训和监督,全力做好农村老年人关心的待遇领取工作。同时,养老保险中心和镇(街道)劳保所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倡导站立服务、微笑服务,不让参保对象多跑腿、多绕弯。对一些偏远乡镇的大龄老人,采取送服务上门等形式,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文:政务信息  审核:张凯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