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8日 浏览次数:
郾政〔2015〕13号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的决 定
各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2014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强力推进污染减排,严格环保执法监管,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环保目标任务,有力地支持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激励先进,促进全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各部门签订的2014年环保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区政府决定对孟庙镇人民政府等10家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大的业绩。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环保工作,认真落实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努力推动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郾城区2014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4月28日
附 件
郾城区2014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孟庙镇人民政府
裴城镇人民政府
区监察局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教科体局
区环境保护局
区水利局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区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