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阳光三权”规范村级权力运行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0日 浏览次数:

“这次申报享受低保的12人中,有两人不符合条件被现场去掉了,上墙公示的10个人是村里家庭条件最差的。”66,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集村村民李松茂指着村务公示栏里的名单说,“都是左邻右舍,谁家情况大伙儿不清楚?这样透明办事俺服气、拥护。”

如今,像李松茂这样对村“两委”决策少了怨气、多了“服气、拥护”的群众,在郾城区是越来越多。这种变化,来自于该区将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的创新之举——村(居)组织“阳光三权”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郾城区围绕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在全区185个村(居委会)组织启动以“厘权”、“履权”、“监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组织“阳光三权”体系建设,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强化监督问责,着力推动村(居)组织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督结果透明化,还群众以明白、干部以清白。

厘权:将村(居)职权清单化,并归之为11大类27项,大到村民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小到出具证明、困难补助申请等事项,一一列出,让干部和群众都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

履权:将村(居)权力运行程序化,一项项逐一确定程序步骤,缺一不可。

监权:将各项决策结果透明化,给予群众和社会最大的监督权、知情权。

“过去个别村发展党员、享受低保人员等,结果都是捂着盖着,群众毫不知情,难免就有怨气,就会对村干部进行猜忌。”去年底在换届中新当选的李集镇大宋村党支部书记李明甫说,现在把结果放到了阳光下,“尽管给我们戴上了‘金箍’,但群众理解了,咱心里也没了压力”。

为了让全区每一个群众都知晓“阳光三权”,郾城区除了要求各村(居)将职权清单、运行程序、责任追究办法和决策结果上墙公示外,还专门印制了12万本口袋书,确保每户一本。

“我们还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村(居)干部廉政履职规定的,不仅要受到党政纪等处分,还会有相应的经济处罚,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监督当地财政部门负责扣减其干部补贴。”郾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少宏介绍说,他们在每个村(居)选了一名威望高、作风正的村民任纪检联络员,可直接向纪委反映情况。

与此同时,区里筹资80万元建立“阳光郾城网”,重点对强农惠农政策、村级财务收支、村(居)务活动情况、涉农资金使用、便民办事程序和“两委”任期目标等事项详细公开,让群众不出家门,即可通过手机、电脑随查随看各项事务办理情况,“全世界都看得到”。

因为清楚、实用,操作性强,村(居)组织“阳光三权”体系建设实施不久,就受到了群众欢迎,得到了基层干部拥护。目前,郾城区80%的村(居)的城镇低保、党员发展、自然灾害资金救助等事项均按照“阳光三权”工作流程进行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呈现出和谐新气象。

据该区信访局统计,过去接待的信访案件一半以上都与村(居)干部有关,但今年一季度赴省上访批数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了52%67%

“在实际运行中我们深切体会到,村(居)组织‘阳光三权’体系建设将‘两个责任’向农村基层阵地延伸,不仅填补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空白,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更促进了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区长王迎波表示,下一步将在“严”和“实”上下更大工夫,使其成为农村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活力。

(文: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涵 审核:张凯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