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着力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 浏览次数:

自城乡居保工作启动以来,区人社局坚持把养老金发放作为改善民生的战略举措,科学调配,注重协调,强化监管,提升服务,统筹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累计发放64个月的养老金21928万元。先后荣获“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示范区”等荣誉。据统计,我区从2010年启动时的4.3万人增至现在的5.6万人,平均每年新增2600人。

一、加大部门协调力度

一是争取政策扶持。基础养老金80元由四部分构成,其中中央财政70元,省财政1.8元,市财政2.2元,区财政6元,区级以上财政拨付资金占90%以上。该局在强化与省厅、市局联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基金预决算文件精神,做好基金的预决算工作,及时争取上级财政配套资金,为发放工作提供保障。二是理顺部门关系。加强与残联、计生部门联系,获取重度残疾人,计生纯女户、双女户等特殊群体基础信息。与财政部门结合,按时制作发放报盘,将发放人数、发放金额等情况报区财政局审核备案,争取区级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在上级配套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协调财政部门安排备用资金,优先垫付用于发放工作,五年来,区财政累计垫付6101万元。做好与民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信息比对,获取死亡人员火化清单与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名单,避免了养老金冒领、多领现象发生。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在做好财政专户转到银行支出户的基础上,该局要求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养老金划转到城乡居民存折上,确保每月25日前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完善资源调配体系

一是优化岗位设置。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涉及中心及镇劳保所,按照不同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提高效能的原则,对部门和人员合理分工、科学定岗。从个人申请养老金到养老金发放到位由乡镇劳保所初审,待遇审核股副股长复审,股长把关上报,财务对账拨付资金,银行代发五个步骤完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保证养老金安全合理使用。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公开、透明、便民要求,将养老金审核发放工作制成流程图,使群众对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一目了然。定期将享受待遇人员及待遇认证人员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方便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意愿诉求,及时登记、认真处理、按时答复。实行逐级签字、层层负责的办法,避免了权力过度集中,降低人为错误的风险。三是加强科技投入。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设,建立省、市、区、镇四级专网,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实现了从镇到省厅信息的实时传输。每月通过信息系统发放到龄人员的养老金,实现了到龄人员发放信息的全程跟踪。建立基础信息异地备份制度,对各种基础数据定期拷贝、异地储存,避免数据丢失的风险。

三、健全基金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郾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与内控制度》、《郾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规定不得设立“中间户”和“过渡户”,经办人员不得收取现金,预留银行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支出的业务凭据必须由经办人、复核人、审批人三方签字方可支付,严把收、支关口,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二是加强基金对账工作。每月与财政专户定期对账,掌握基金在财政专户的存储情况和基金流向。每月与收入户、支出户开户银行进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要求银行出具当月发放清单,做到账实相符。年末与业务系统记录的个人账户金额进行核对,确保基金财务账目与业务系统记录的个人账户总额保持一致。三是规范基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和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同时,财政专户由区财政局和区人社局共同监督管理,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实施监督,定期披露城乡居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增强服务能力。中心和镇(街道)劳保所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倡导站立、微笑、端茶送水服务,为老年人办事开辟绿色通道,贴心服务群众。协调邮政储蓄银行开设专用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存折开户、养老金优先领取等服务。督促合作银行加大自动取款机和转帐电话的安装力度,加大“一卡通”的发放力度,实现“四个不出村”的要求(即参保登记不出村、缴费不出村、查询不出村、领取养老金不出村),确保农村老年人能够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目前,全区8个镇(街道)均安装有自动取款机,安装转帐电话118部。二是充实经办力量。建立村“协管员”联系工作制度,以农村超市、农资商店为依托,选择忠实可靠、责任心强的村会计主任、超市或商店负责人为村城乡居保“协管员”,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按大村(参保人口2000人以上)每人每月100元、小村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提供协办经费,村“协管员”配合做好保费征缴、待遇申请、生存状况认证等工作,为老年人做好跑腿服务。三是解决矛盾问题。针对一些老年人反映的取款难、不能足额取款等问题,该局积极开展调研,倾听群众意见呼声,与合作银行结合,采取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加强人员教育整顿、简化取款手续等措施,使问题妥善解决。对于城乡居保和城镇职工待遇重复领取问题,在加强思想引导的同时,加大追讨力度,目前,已追讨重复领取基金60.4万元,占整个应追讨金额的95%以上。(来源:政务信息 责任编辑:琳瑞 审核:张凯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