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大力开展《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宣传活动

来源: 作者:城关镇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漯公通[2015]6号)文件精神,使广大群众全面正确理解《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的指导意见》内容,明确自己的信访权利、义务和应遵守的法规,以及违规上访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达到群众依法有序信访,越级访、重复上访明显减少的良好效果, 城关镇大力开展《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宣传活动。

一、明确指导思想,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87日下午,按照上级要求召开了全体机关干部会议,通过集中学习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全面深入地领会掌握《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和精神实质。

二、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成立了专门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李克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红建任副组长,统一指导此次宣传工作。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制,下设17个片,由分包各村(居)的班子成员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确保本片圆满完成宣传工作任务。为达到预期宣传效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实行包村(居)干部包村(居)责任制,指导和帮助开展宣传工作。

三、采用多种传播手段,扩大传播受众范围。本次活动采用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宣传标语、利用喇叭广播以及在各村(居)委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集中宣讲、在村(居)委会门口设立专门宣传点发放纸质宣传资料和入户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确保辖区群众以最快速度知会通知精神。(责任编辑:琳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