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镇认真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来源: 作者:春露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3日 浏览次数: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实行班子成员包片、镇各部门包村制度,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各村的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同时,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责任主体,将河道治理、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中,统筹安排,共同推动。

二是加强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各村广播、板报、印发宣传标语、知识手册和宣传画册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并召开动员会、现场会、座谈会让广大农民群众亲身参与,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实行周督导,月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督导机制。由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到各村考察,并对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整治较好的村进行物质奖励,同时,对整治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要求排名靠后的三位村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作出保证。

四是常态管理,形成机制。成立由老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热心公益群众组成的环境卫生协会对各村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各村按人口比例配备保洁员和保洁工具,负责本村环境卫生工作。(责任编辑:琳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