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8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的地方志编纂工作,现就做好全区各镇(街道)志书(以下简称镇志)编纂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镇志编纂工作

地方志作为全面系统记述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历史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在储存信息、传承文明、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等方面具有独特作用。镇志能够真实记录农耕文明和聚落文化,是区志的延伸和补充,对推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社会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定要把编纂镇志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切实保证镇志编纂质量

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认真做好镇志编纂工作。编纂过程中,要坚持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有机统一,系统、翔实记述本镇(街道)发展历程和时代特征,切实做到观点正确、内容全面、资料翔实、文字精炼、印制规范。要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审核,确保志书质量,杜绝不合格的志书出版。镇志资料收集、初稿编写等工作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经过内部评审后由区史志档案局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后形成送审稿报市史志档案局审查验收。志书出版后3个月内,报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备案。

三、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镇志编纂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政策性强,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镇志编委会组织实施、专家参与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各方支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加强修志队伍建设,广泛动员专家学者、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以及知情人、当事者参与志书编写工作。

四、具体要求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成立镇志编纂领导小组,组建修志队伍,尽快启动志书编纂工作。

 

 

20158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