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镇积极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7日 浏览次数:

为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年休假条例》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切实维护机关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工作积极性,新店镇三措并举积极推动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

一是规范制度,细化方案。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实际工作情况,新店镇制订具体、明确、周详的措施与办法,包括申请条件、休假天数、申请流程、审批程序等,根据干部职工工龄,制定出带薪年休假分别为515天,并结合机关各部门工作的缓、重、急,视情况分批、分段、安排轮换休假。将安排带薪年休假的主动权交给镇干部职工,切实维护了工作人员休息休假权利。

二是强化宣传,转变认识。新店镇通过例会、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向机关工作人员宣传带薪休假政策以及对旅游业和个人方面的积极意义,从职工健康权、生命权的角度出发鼓励工作人员克服“休假心理障碍”,提高干部职工的权利意识。同时提倡工作完成的高效性,真正实现“双赢”。

三是严格实施,确保落实。新店镇将“带薪年休假”视为职工应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在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实现休假时,支付三倍日工资。由职工与单位协商确定休息时间,以“法定节假日”性质来定位“带薪年休假”,确保工作人员理应享有的权利,努力让“纸上福利”成为人人可享的实际红利,让休假成为常态,不休假变成特例。

自去年8月份实施到20158月底为止,新店镇全年休假人数72人,比例占92%。全镇职工工作热情高涨,镇重点工程及日常工作进展顺利,突出圆满完成了区里下达的各项任务。 (责任编辑:琳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