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镇“三举措”做好《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宣传工作

来源:龙城镇 作者:乔建光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7日 浏览次数:

一是带领全体干部学习文件精神。自区里召开工作会后,该镇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组织全体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了《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同时利用晨会时间,由镇党委书记闫志红亲自带领全镇机关干部对文件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并结合本镇实例,对文件中提到的一些违法行为进行了具体解读,确保镇机关干部对文件领会透彻。

二是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播放村广播、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多种形式,在各行政村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引导群众理性反映诉求问题,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非访上访行为、信访中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警醒威慑作用。

三是对重点人员进行上门宣讲。针对个别长期上访的重点人员,该镇专门组织信访办工作人员进行入户宣传,向其传达《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规政策,确保重点信访人员第一时间了解最新的依法依规信访有关政策规定,引导其依法依规有序反应访求。

截至目前,该镇共悬挂横幅50多条,播放村广播200余次,张贴通告1500份,对2名信访重点人员进行了政策宣讲。 (责任编辑:琳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