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五不”工作方法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

来源: 作者:城关镇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城关镇坚持“五不”工作方法,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遇到问题不推。始终坚持首问负责制,面对群众反映问题不推诿,各村(居)能处理的,第一时间处理,村(居)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系包村(居)领导、干部,将问题明确归属,落实责任,确保将矛盾化解在第一线,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
    二是难点问题不拖。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建档,实行一个矛盾纠纷一名科级领导负责制,对于涉及人员较少、情况单一的“家长里短”问题马上办,村组干部立即到现场处理,对涉及人员较多、情况复杂的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反映,通过联系沟通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防止因拖拉造成的矛盾激化,由小变大,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不上交不转交矛盾纠纷问题。
    三是面对问题不急。镇党委定期不定期召开矛盾纠纷联席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时刻处于冷静状态,在遇到突发、较为复杂棘手的问题时,能够思路清晰,仔细询问,了解事情产生原因以及发展趋势,认真思考对策,做到民情民意心中有数,化解矛盾得心应手,分清矛盾纠纷缓急轻重,将速办制与程序化相结合。
    四是处理问题不躁。始终坚持敞开群众反映问题的通道,设立群众信访举报箱,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处理问题,持续改变工作作风,询问问题耐心细致,不急不躁地开展工作,使每个矛盾纠纷群众都能得到满意的解决,提升处置矛盾纠纷问题的效能,树立政府新形象。
    五是解决问题不怨。镇上始终坚持教育引导群众走法律程序,合理诉求解决矛盾纠纷问题,工作人员坚持设身处地、真诚、耐心、细致地做矛盾双方的思想工作,从认识深处化解矛盾纠纷,使矛盾纠纷问题处置不留后遗症,不存抱怨心态,努力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琳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