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8日1个报告表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浏览次数:

审批意见:                              郾环监表(20167

 

 关于《漯河市郾城区淞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业务及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漯河市郾城区淞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漯河市郾城区淞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及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文明路108号(井冈山路北段),漯河市郾城区淞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拆除现有康复中心、后勤办公室,新建1座占地面积900 m2,建筑面积2600m23层业务病房楼,用于办公和设置病床,新增病床40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三、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五、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及生活废水,经25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要求由市政管网排入淞江污水处理厂。

六、项目运行时的废气主要主要是食堂油烟,按环评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七、项目运行时的噪声主要为空调噪声,采取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八、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固废按环评要求分类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水处理污泥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控制。医疗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交由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污水站污泥设置具备“三防”措施的5m3污泥贮存池,经消毒后送交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九、你单位应对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建设内容和污染防治措施。待项目完工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成后,要及时向我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十、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郾城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并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察。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5年。如该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6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