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郾城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郾各单位:
现将《漯河市郾城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5 日
漯河市郾城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全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漯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包括失踪),或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专家的参与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属地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迅速反应,积极组织,果断处置,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努力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及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区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事故救援工作。
指挥长: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
成员:安监、公安、消防、卫生、交通、质监、建设、环保、财政、水利、文化旅游、发改、人社、教体、科技、供销、工信、商务、农林、电力、通讯、气象等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等。
职责:领导全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制定救援方案,组织人力、物力,迅速、有序、有效、妥善地处理事故。
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担任。
(二)根据事故性质和救援工作需要,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在6个领域设立相应专业指挥部,分别由主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1.第一专业指挥部,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区安监局负责牵头。
2.第二专业指挥部,负责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市公安局沙北分局、市公安局城关分局负责牵头。
3.第三专业指挥部,负责水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区交通局负责牵头。
4.第四专业指挥部,负责较大以上生产性群体急性中毒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牵头。
5.第五专业指挥部,负责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城市燃气、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区建设局和区环保局负责牵头。
6.第六专业指挥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市质监局郾城分局负责牵头。
以上各牵头单位必须组织必要的人员,配备相应的装备,定期不定期进行演练,遇到事故发生时,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驻郾各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分别按照职责参加区各专业指挥部,其负责同志为各专业指挥部成员。
(四)事故应急救援设现场指挥部。其职责是:迅速赶赴现场,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抢险救灾工作;完成抢险救灾等工作后写出书面报告。
现场指挥部可以设立下列8个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抢险救援各专业组的协调沟通工作。
2.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消除污染、抢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抢险物资运输等工作。
3.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4.治安管理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5.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6.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7.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处理善后事宜。
8.信息新闻组:负责事故(险情)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事故应急救援各参加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1.区安监局: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组织聘请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
2.市公安局沙北分局、市公安局城关分局:负责各类事故区域内的警戒和交通管制,有关人员的疏散、撤离;负责现场的保护;负责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姓名、身份,死亡人员事实的确定;负责对事故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看守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3.区建设局: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建筑灾害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4.区环保局:负责事故处理中的水源、空气、土壤和其他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工作;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现场泄露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分析,提出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
5.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场灭火、侦检,消除泄露和污染,抢救人员、物资和抢修设施。
6.区卫生局:负责制定伤员救护的抢救方案;组织、协调、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救护,做好事故的抢险和伤员救助工作。
7.市质监局郾城分局: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灾害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8.区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保证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预算的审核和拨付。
9.区人社局:负责对有关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抚恤等提供资金保障;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10.区交通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征集应急救援所需各种交通工具,及时将救援物资、设备运送到事故救援现场。
11.城市供水、供电、通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12.事故单位:事故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自救;配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及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各专业指挥部牵头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上报或通告有关单位。
(二)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分级响应
区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
(四)抢险救援
现场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单位和救援队伍迅速有效地进行紧急处置,控制事故态势,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五)紧急医学救援
现场指挥部要积极组织开展事故伤员医疗救治、心理干预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协调卫生部门组织派遣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
(六)治安管理及公众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治安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受威胁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组织疏散、转移和安置受威胁人员。
(七)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要按照规定为现场救援人员配备相应防护装备,采取防护措施,对现场情况科学评估,保障现场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八)信息发布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故态势和处置工作的信息;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进行舆论引导,做好稳定群众工作。
(九)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获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和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风险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报请总指挥部同意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五、现场处置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要点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现场指挥部应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消除或控制事故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2、紧急处置措施要点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预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3、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5、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7、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发地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二)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要点
发生烟花爆竹事故,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尽可能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持现场秩序;
(2)查明危险源,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疏散撤离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严禁一切火源、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量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次生衍生事故;
(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同时对事故进行清理,进一步创造抢救与处理事故的条件;
(4)设置警戒线,划定安全区域,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发出警报;
(5)迅速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及食物、饮水,尽可能向受灾人员提供生存必需保障;
(6)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突发、迅速、冲击波强,以爆炸燃烧为主,易产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点,密切监控事态发展,排除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的险情。
2、烟花爆竹火灾事故现场紧急处置措施
(1)迅速组织撤出事故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尽可能找到起火原因;
(3)迅速切断火区电源;
(4)设置警示线,封锁危险区域;
(5)采取措施防止火区和火灾中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扩散蔓延;
(6)确定重点防护目标,防止出现爆炸事故;
(7)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8)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9)确定灭火方案;
(10)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风向的变化,防止风流逆转,出现中毒窒息事故。
3、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紧急处置措施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2)确定爆炸事故发生的地点和范围;
(3)迅速切断事故区电源;
(4)设置警示线,封锁危险区域;
(5)采取措施防止爆炸产生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扩散;
(6)确定重点防护目标,防止出现二次爆炸事故;
(7)明确所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8)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9)在整个抢救和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严密监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风向的变化,防止风流逆转,出现中毒窒息事故。
4、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相关技术支持机构负责对空气就地进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有毒气体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三)工贸企业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要点
发生事故现场指挥部应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1)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迅速组织群众撤离事故危险区域,维护好事故现场和社会秩序;
(2)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3)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受过专门的训练,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等;
(4)立即调集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掌握事故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现场救援方案,补充应急救援力量。
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进入事故影响区域的应急人员正确穿戴防护装备,加强自身防护。
3、触电伤亡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当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开关,使其脱离电源;
(2)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打120急救电话;
(3)根据触电的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如果触电者神志清醒,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时,并严密注意观察;如果触电者无知觉,无呼吸,心脏停止跳动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脏已停止跳动,则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如果触电者心脏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动,瞳孔放大,失去知觉,则必须同时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两种方法,在等医疗救护或送医院途中采取上述急救措施。
4、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紧急处置措施
(1)对于有毒化学品作业地点发生人员中毒、窒息的事故,救援人员应携带隔离式呼吸器到达现场,正确戴好呼吸器后,赶往现场进行施救;
(2)对于密闭空间由于缺氧导致人员窒息的事故,救援人员应强制向空间内部通风换气后方可进入进行施救。强制通风时应把通风管道延伸至有限空间底部;
(3)对于制浆池、污水处理池、电缆沟、排污井、排水井等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地点,救援人员在施救前应进行有毒气体检测(通过有毒气体检测仪、小动物实验、矿灯等),确认安全,或者现场有防毒面具正确戴好防毒面具后进入施救。同时应系好安全带,防止坠落;
(4)采用通风换气措施前,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防止氧气中毒;
(5)对于密闭空间内禁止使用明火的地点,严禁使用蜡烛等进行实验;
(6)对于防爆、防氧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能进行通风换气的场所,救援人员应正确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严禁使用净气式面具;
(7)将窒息人员救离受害地点至地面以上地方、或通风良好的地点,等待医务人员到来。密闭空间中毒、窒息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进行就地抢救;
(8)伤员、施救人员离开现场后,工作人员应对现场进行隔离,设置警示标志,严禁任何无关人员擅自进入隔离区内。
六、后期处置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资金和物资调拨、保险理赔等。
现场救援指挥部要总结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救援工作改进建议,完成救援总结报告。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汲取事故教训,做好危险源监控和预警预防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认真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区政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区安监局)备案。
(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
(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督促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任何组织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义务。
八、附则
1.超出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跨县区的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市政府协调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参照《漯河市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执行。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郾城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郾政〔2012〕2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