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发改委、商务局关于办理外商投资许可证及合资企业所需的材料简介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06日 浏览次数:

外来投资项目审批需具备的证件材料:
一、工业加工类投资项目
 1、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 件,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经营场所证明。
 二、建设类投资项目
 1、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三、商贸流通类投资项目
 1、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
 2、自然人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设立公司或租赁经营
 1、申请文书或项目建议书;
 2、公司名称;
 3、经营场所;
 4、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
 五、外商(国外及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1、项目建议书:涉及进口设备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名称预约通知单;
3、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属个人投资的外方护照复印件;
4、合资、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的申请表和章程。


二、中方投资企业所具备的证明材料

1、县、地、省级发改委的批文;
2、项目立项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包括省工程咨询公司评估报告、环保评价、土地估价、 有关职能部门的附件等);
3、中外合资创办企业的合同书;
4、企业合同(属合资性质的);
5、企业章程(属合资性质的);
6、县、地、省发改委关于对项目可行报告的批文;省发改委外经处批文;
7、县发改委、地级外经贸局、省外经贸厅对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
8、工商局对合资企业名称的认定通知书;
9、中方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10、董事会中方人员履历表;
11、筹办企业的法人证书或工商执照;
12、补充可研报告的单行本。

三、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