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2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8年12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绿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资源再生项目 | 报告书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亚裕产业园内 | 项目租赁亚裕产业园现有标准厂房,占地面积5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成品库、生产车间、原料库等,总投资20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处理6000吨HDPE破碎料 | ①废气: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取“水喷淋+低温等离子+UV光解设备+活性炭吸附”净化后,最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预测项目废气排放满足项目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要求。根据核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在其卫生防护距离(100米)之外,本项目设防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点,根据规划,厂界周围设防距离内没有规划环境敏感点用地,因此,本工程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冷却水、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喷淋塔用水,项目有机废气处理采用“水喷淋+低温等离子+UV光解设备+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喷淋塔排空水采用气浮+过滤处理设施处理以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利用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处理后排入柳河,最终排至颍河。 ③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上料机、振动筛、造粒生产线及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经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项目废包装物、原料杂质,为一般固废,评价建议在生产车间内西南角设置5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废包装物的暂存,废包装物暂存后定期外售。项目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水喷淋系统产生的废油,定期由专人清理,容器存放,各类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更换的废润滑油(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气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营运期需定期更换产生废活性炭,评价要求在生产车间内1间10m2专用危废暂存场所(三防措施)、专用贮存容器、危废标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本次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主要为:网上公开环境信息、现场张贴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100%的公众表示同意项目选址及建设。公众普遍希望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完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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