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联镇带村产业发展项目和联镇带村企业带贫项目收益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3日 浏览次数:

 

 

 

 

 

 

郾脱贫组〔2020〕40

 

关于2020年联镇带村产业发展项目和

联镇带村企业带贫项目收益资金分配方案的

   

 

各镇(街道):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产业扶贫工作,提高产业扶贫收益资金分配的精准性,避免出现“大水漫灌”“一分了之”等现象的发生,现将2020年联镇带村产业发展项目和联镇带村企业带贫项目收益资金分配方案通知如下:

一、分红对象

本方案项目收益分配对象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稳定脱贫户,下同)。

二、分红发放及时间

分红资金由企业转入各镇(街道)账户,再由各镇(街道)委托金融机构直接打入贫困户“一卡通”账户,坚决杜绝以现金形式发放;分红资金按季度进行发放,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发放上一季度分红资金。

三、分红模式

项目收益分红资金实行区级统筹、差异化分配,具体为四个档次:第一档为从事一类公益性岗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原则上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第二档为从事二类公益性岗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原则上每人每年不高于200元;第三档为享受到户增收政策到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原则上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元;第四档为不属于以上三个档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原则上每人每年不高于400元;四个档次之间不重复享受(可以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一项),当年结余收益资金统筹用于下一年度分红,各档次分配资金应依据项目收益及人员变更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各镇(街道)按照收益分配方案,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以前及时将本镇(街道)从事一、二类公益性岗位和不享受到户增收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报送区脱贫攻坚办,区脱贫攻坚办根据各镇(街道)上报情况统筹分配项目收益资金。

附件:项目收益分配基本情况表

 

 

 

郾城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