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30日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郾城区教育局按照“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真实公开、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规范基层教育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导向,明确信息公开责任、梳理公开目录、规范公开流程、落实公开标准,大力推进教育工作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便民化、社会化、长效化,使教育政务信息工作规范、透明、高效运行。我局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发布实施事项19件,在阳光漯河、漯河教育网等媒体平台上积极回应社会广泛关注的“上学难”、“大班额”、“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延时服务时长及收费问题、校外辅导机构转型治理等问题;广泛开展教育改革、学位建设、招生入学、校园安全、教学成果等教育信息及时发布工作,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股室之间的联系。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可以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