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郾城分局职责
负责人(法人)姓名:楚艳俊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单位地址:郾城区龙塔街道岷江路99号
单位电话:0395-3522169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领导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综合分析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
(三)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等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依法主管全区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和禁毒、缉毒等工作。
(五)指导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六)主管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安全防范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辖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组织实施对来临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对全区公安机关警卫业务的指导。
(八)负责全区公共场所的消防监督。
(九)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科技工作;规划全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区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十)负责对全区的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专用安全产品、重要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申办网吧等的管理,依法查处涉及计算机系统的违法犯罪案件。
(十一)管理全区公安机关经费、通讯、装备、被装等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新和宣传等工作。
(十三)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警务督察;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查处违纪案件。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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