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来源: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4日 浏览次数:

为规范政府行为,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充分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正确贯彻法律、法规,规范政府履行职能方面的作用,郾城区除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制度外,还就已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定期组织评估,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跟踪反馈和落实成效等信息报告如下:

一、工作评估

针对2018年以来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和已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失效的不予评估)进行梳理,并根据清理情况,未发现文件内容与上位法相冲突;制定所依据的上位法未被废止或修订。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相当,公民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行政管理措施必要、可行、适当,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施绩效

评估文件实施总体情况良好。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实现预期目的;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贯彻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达到预期要求,社会各界反应情况良好;文件应当继续执行。

三、评估内容分析

文件内容与同位阶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相冲突;各项制度之间互相衔接。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文件设定的制度完备;配套制度保障健全。体例结构和文字表述等规范,逻辑结构严密,未影响到文件的正确、有效实施。法律依据没有变化、制度建设比较完善、实施效果比较明显,应继续施行。

建议:针对每年必须出台一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虽然根据文件规定有一定的时效性,到期自动失效,但是决策单位在官方网站上依然对外公开,建议及时更新和删除无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