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漯河市郾城区委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3日 浏览次数:

 郾文2022〕9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郾城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漯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转变政治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为郾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带头遵纪守法,坚持依法执政,在法治郾城建设中充分发挥了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一是认真统筹谋划。区委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书记、区长分别担任主任和副主任,及时调整、充实了执法、司法、守法协调小组和办公室,谋划法治郾城建设规划,主持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为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打下组织基础。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省、市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从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二是带头履职尽责。区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长期政治任务,作为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按照《漯河市郾城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要求,区委书记、区长先后20多次就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参加了全区法治建设的重大活动,带头进行宪法宣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区委每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以上。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学法4次以上,全区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区委专门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全方位深度参与区委工作,凡涉及区委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一律交区委法律顾问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拟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拟任命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区委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公示区委重大决定事项,将党的各级组织要干何事、在干何事公示于民,接受监督,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区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改善。严格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纳入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坚持事前预审、事后备案“双控”机制,运用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区政府实施“阳光政务”,强化政府监督,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利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定期轮岗。五是维护司法公正。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职履责。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区政府坚持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提升行政诉讼能力的有效途径,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推动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把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关,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和社会敏感性问题,在加强调研和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审查意见,必要时还履行听证程序,确保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坚决清理与现行改革开放政策不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杜绝违法设立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行为。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无废止规范性文件。

2.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今年来全区实体大厅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65000余件,网上平台办理168470件,便民服务零投诉;“跨省通办”、“全豫通办”、“有诉即办”、“办不成事”窗口,受到企业和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窗口”“开办企业专区”将企业登记、刻制公章、发票申领相关业务窗口合并为统一的“企业开办”窗口,打造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办理全流程事项700余件。政务服务工作中共涉及33家单位和9个镇办,事项录入上万项,数据人工比对近2亿条,技术支持13000多次,网上办件6000余件,全方位保证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圆满落实,工作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3.落实省市府院联动工作会议。9月份,郾城区分别收到《漯河市人民政府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漯河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和《漯河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贯彻省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府院联动工作的通知》后,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占宾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区法院会同区司法局强化沟通协作,梳理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企业破产、案件执行、重大风险处置等方面需要府院联动的具体事项,争取早日召开一次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共同讨论解决之策,建立联动长效机制,务求取得良好效果。为确保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精神快速落实,郾城区于10月25日召开了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区长李占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区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情况,听取了相关部门发言。会上下发了《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漯河市郾城区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贯彻省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府院联动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由区长李占宾为召集人,区政府办、区法院、区司法局等23家单位以及各镇(街道)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以及各镇(街道)指定人员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根据会议安排,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府院联动工作。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我区府院联动工作的良好开局。

4.精准做好企业法治服务。完善涉企法治化营商环境风险防范机制、涉企精准法治服务机制和涉企法治环境监测评估机制,推进营商环境综合考评工作。组织辖区内3个律师服务组深入郾城区部分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梳理民营企业面临的各类法律纠纷特别是诉讼、仲裁案件,重点分析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处置情况,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等,全年共对企业开展公益法治体检21场次,其中进行政策宣讲19场次,进行风险分析21件次,提出法律意见22条,有力提高了企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积极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高效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我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设,保障行政执法记录设备配置,调整充实法制审核人员,使“三项制度”切实落实落地。

2.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评查。2月份,针对4个执法部门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从执法过程、法律适用、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各方面进行纠正补缺,完善案件信息填报,并改进案卷中存在的不足,杜绝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9月份,组织文化旅游局和应急管理局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大比武。10月中旬,对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文化旅游局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结束后,进行了通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分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重大执法过错的实施责任追究。通过以上措施,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执法不规范、程序不合法等突出问题。

3.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结合“三定”方案和执法依据,确认25个区直机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公告。同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做好新领证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主体部门进行逐个培训、逐一审核、统一上报,严密组织资格考试,确保换证工作圆满完成。

(四)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强化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在行政执法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切实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为执法相对人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把服务作为根本,把管理作为手段,实行人性化执法,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树立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2.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全面落实省、市政府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要求,通过创新举措、示范引领、观摩交流、督促指导,充分调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全区形成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热潮,使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在全区落实落地,取得成效。推进全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均衡发展,并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列入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内容。10月份,组织开展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目前成功服务型示范单位2个。

3.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系列活动。一是参加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理论知识测试。测试范围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及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等,测试方式为现场机考,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填空、判断、简答。全区选拔100名50岁以下执法人员(执法部门、镇(街道)执法人员各50人),共参加3次理论知识测试,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参加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模拟执法比赛。各镇(街道)执法单位通过筛选一个日常管理或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过情景再现、模拟执法演示,展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过程,展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实践,体现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目前已筛选2个单位的模拟执法情景剧参加全市比赛。三是培育“谁执法谁普法”示范点。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加强以案释法、说理式普法、服务式普法、答疑解惑式普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目前已培育税务局、教育局、交通局3个单位为“谁执法谁普法”示范点。四是广泛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组织授课员紧扣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测试要点,为本地本系统基层单位讲微课,各执法单位重点对镇(街道)进行宣讲辅导,每个执法单位全年对各镇(街道)开展专题授课不少于1场。截止目前,对全区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已经完成。

(五)加强依法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突出普法重点。建成全省首家县区级宪法宣传教育馆,开馆以来,接待学习参观6000多人次。利用主题党日,组织全区党员开展宪法和民法典知识测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职工等不同群体的需求和特点,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党规党纪知识竞答”活动,调动机关单位学法积极性;充分发挥黄河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148个村(社区)文化长廊的作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大节日、食博会等重要活动契机以及“周末爱心公益广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受到了良好的效果。

2.落实普法责任制。将“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加快法治郾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重要的基础性工程,23个执法单位均制定并下发《普法责任清单》。全区执法部门把执法对象当作普法对象,在执法中普法和释法说理。司法机关、律师通过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增强了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各单位通过自身办理的典型案例,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座谈”、“法律咨询”等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3.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我区已建成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有道路交通事故、涉教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纠纷、房屋征收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涌现出高家斌、韩付志等一大批优秀模范人物。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孟庙司法所长高家斌建立矛盾化解“三级过滤网”,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在全市推广。区委正式下文号召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向高家斌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全区引起强烈反响。新店镇人民调解员韩付志,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四不”原则,即不收当事人一分钱、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不抽当事人一根烟、不喝当事人一杯酒,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热心肠”,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与较高的威望。常态化开展“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协调各镇(街道)、村(社区)层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矛盾纠纷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稳控,“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调解1124件,调成1115件,调成率99%。

4.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围绕“八五”普法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截止目前,全区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不少于8名,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省级18个,市级39个,区级92个。

5.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800余平方米的郾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问询接待、法律咨询等多功能于一体。在各镇(街道)依托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区)阵地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工作站(室)均设立了开放式服务厅,标识明显,功能上整合了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资源,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综治专干、村干部、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力量轮流参与接待并提供服务。目前,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成为全区的综合服务枢纽和指挥协调的平台,镇(街道)已成为公共法律服务的主阵地,村(社区)成为化解矛盾、法治宣传、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平台。2022年,三级平台共接待咨询咨询2100余人次余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87件,引导办理公证1683件。平台的良好运转,实现了法律服务一线贯穿、一点办结,让群众办理相关事务“最多来一趟,不跑冤枉路”。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示范点创建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导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理想。二是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还有侍提升。主要表现在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基层执法新要求,尤其是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不久,综合执法队伍以及办事场所还没有完全到位,同时还会暴露出执法部门法律法规驾驭能力的不足,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有侍进一步加强,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存在监督问责相对弱化、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郾城区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暑,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补矩板,强弱项,务求单项工作争第一,力求整体工作创一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要求,扎实有效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要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在党委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完善良性互动的法治建设考核标准。持续完善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完善奖惩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素养和工作热情。

三要加强对法治工作监督。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健全市场监管体系。明确执法事项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运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实现执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创新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方式,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部门之间交流学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补齐工作短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四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法,将领导干部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述法方式、述法主体、述法内容等。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在干部考察中加大对法治观念、法治素养的考察。利用乡镇机构改革这一契机,加大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要求,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基层综合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