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第十三号)

来源: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浏览次数:

 20225月,接到中央和省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67万元(中央资金290万元,省级资金474万元),依据2023年郾城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需要,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分配原则

依据郾城区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情况,报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同意,现将资金与项目对接情况公告如下。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见附件)

监督电话:12317(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附件:资金分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