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3年8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7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3年8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61638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漯河市养老产业综合服务园建设项目(一期)公示

 

序号

项目

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养老产业综合服务园建设项目(一期)

报告表

河南普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兴隆山路以东,幸福北路以北,五台山路以西,嫩江路以南地块

 项目总占地面积179084.43m2,一期用地71633.77m2(约合107.45亩),建筑面积13160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康养中心(含老年养生中心、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养老公寓、颐养学院)、康复治疗中心、康养实训基地、实训住宿及后勤用房、配餐中心、适老化技术产品转化服务中心、地下建筑。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养老床位数1400床、康复治疗床位120床,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497个。

1.废水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之后经总排口排放;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总排口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漯河市《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水及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和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再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最终排入颍河

2.废气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型规模标准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发电机自带的尾气处理装置(DOC+DPF+SCR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发电机房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沉淀池为地埋式并加盖密闭,污泥采用石灰消毒且压滤频次低,污泥产生量小,并周边进行种植灌木和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及时消毒并喷洒除臭剂,保持密封储存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停车位为地上停车位,产生的废气在露天空旷条件下易于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运行主要产噪设备有主要为中央空调、压滤机、水泵、风机等,噪声源强为80~85dB(A)之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四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于专用收集容器内,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一般固废:化粪池污泥:委托市政公司采用粪污抽运车直接拉走处理;污水站污泥经压滤消毒后暂存污泥间,定期由环卫部门拉运至漯河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餐余垃圾:定期交由漯河市餐厨垃圾处理公司处置;废输液袋收集后暂存固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