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市郾城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浏览次数: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大力提升农业基层畜牧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印发漯河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农〔2023〕1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漯河市郾城区基层畜牧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养殖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依托我区现有养殖业示范场、自有试验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建设养殖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示范基地于2023年8月18日至24日向区基层畜牧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经区基层畜牧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家组遴选认定,认定后提交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为我区养殖业科技示范基地名额。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注册。

2、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示范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 示范基地要围绕当地养殖业主导产业需求,与基层畜牧推广机构有效结合,围绕地方畜牧主导产业需求,开展畜牧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熟化;开展基层畜牧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活动不少于1次;提出产业发展对策建议2条及以上。

3.示范基地要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2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一业为主、多种示范”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技术集成、对比展示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4.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畜牧技术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养殖信息采集和传播基地,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对购买饲料、兽药等物资和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技术服务按国家规定资金比例给予适当补贴,统一竖立“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区级畜牧推广机构要不定时组织农技人员对示范基地进行技术指导。

六、申报材料

1.填写《漯河市郾城区2023年基层畜牧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基地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或课题建设方案附后,涉及财政补助资金暂以5.1万元计)

2.示范基地证明材料(土地自有证书或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印证资料)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4.参与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专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及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制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要详细,包括示范任务、观摩和培训计划、辐射带动户数、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及资金预算等,材料需提交2份;

七、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4日

2.申报地点:漯河市郾城区畜牧局302室)

3.联系人:王赛楠

联系电话:03956160906

电子邮箱:lhsycqxmj@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漯河市郾城区2023年基层畜牧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

 

漯河市郾城区畜牧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