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5日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漯河市郾城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郾法政办〔2022〕1号)精神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有效但已经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依据被废止或修改及其他需要及时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并制作目录。现将清理后的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通过本级政府(部门)网站、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统一公布继续有效和予以修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对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2)。凡废止的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修改的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