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来源:郾城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6日 浏览次数: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漯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县区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漯财监﹝2023﹞4号)精神和要求,2023年6-9月份,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组织人员对漯河市郾城区教育局、漯河市郾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漯河市郾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家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工作以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为切入点,重点检查2022年度政府会计核算、预决算管理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检查发现,随着纪律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各类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单位在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方面总体情况良好,三个被检查单位2022年度预决算管理、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情况良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及时与被检查单位沟通,依照国家相关财税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被查单位下发了检查处理决定,责令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整改纠正,今后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政策,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做到依法理财;规范和完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正确;目前,单位已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纠正。我们通过单位整改存在问题,注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帮助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和完善制度,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全面巩固检查成效。
下一步,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将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扩大财政监督的影响力和威慑力,促进单位依法理财、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力维护国家财税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附件: 1、郾财监4号政务中心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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