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4年1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4年1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漯河市天龙化工有限公司1吨/时甲醇锅炉改造项目 | 报告表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漯西工业集聚区天龙化工院内 | 漯河市天龙化工有限公司现有1台1t/h(0.7MW)的甲醇导热油锅炉为沥青乳化剂生产线提供热源,为提高XTL2000-3系列沥青乳化剂产品性能,实现延长路面施工沥青拌合时间,并缩短开放交通时间,建设单位拟提高XTL2000-3系列沥青乳化剂的反应温度,温度变化不改变沥青乳化剂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根据生产用热需求,本次拟将锅炉房现有甲醇导热油锅炉拆除,重新建设1台3t/h(2.1MW)甲醇导热油锅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锅炉主机、储油罐、膨胀罐、油气分离器、过滤器、高温循环油泵以及仪表控制系统等。 |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锅炉导热介质为导热油,无新增生产废水。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甲醇燃烧废气,甲醇导热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废气通过1根8m高烟囱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能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新建燃油锅炉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风机和泵类等机械设备,其源强约为70~80dB(A),通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机械设备安装在室内,并安装减振基础;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减振基础、加装减振垫,安装在房间或设备房内,设备加装隔声罩等措施减低噪声影响,经预测四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无固废产生。 |
2 | 年产商品混凝土18万m3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 |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赁已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永久占地面积2250平方米,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主要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
|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车辆运输扬尘、料场粉尘、水泥筒仓粉尘、配料机投料粉尘和搅拌机进料粉尘。 ①车辆运输扬尘 车辆运输扬尘主要包括砂石运输车辆和混凝土运输车辆的道路扬尘。扬尘排放方式主要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 评价建议厂区内道路硬化,定期清扫;物料运输过程采用密闭车辆运输;企业出厂口和料场出口配备自动感应式高压清洗装置,通过以上措施可减轻车辆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②料场粉尘 生产期间,砂石等物料装卸时会产生装卸粉尘,粉尘通过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所有物料进库存放,砂石装卸等均在原料区进行。评价建议原料区地面硬化,门窗常闭,上部设置喷干雾抑尘系统,出入口配备自动门。通过上述措施,可大大减轻粉尘外逸对外环境的影响。 ③水泥筒仓粉尘 项目设置2座水泥筒仓,水泥运输车利用自带空气泵将物料送至水泥筒仓时会产生一定量粉尘,该部分粉尘通过无组织方式排放。 评价建议筒仓密闭,在每个水泥筒仓顶部安装除尘器。 ④配料机投料粉尘和搅拌机进料粉尘 配料机投料口和搅拌机进料口砂石下料时会产生一定量粉尘。 评价建议配料机投料口(三面密闭,一面设喷干雾抑尘)上方设置集气罩,搅拌机敞开部位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2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设备和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区内120m3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高噪设备有配料机、上料机、搅拌机等,其噪声源强值70~85dB(A)之间,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后,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南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除尘灰、循环沉淀池产生的沉渣。 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除尘灰经密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