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4年1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2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41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河南省千君府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年产15吨酱油、15吨食醋项目 

报告表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008县道南150米七月花种植社院内1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30万元,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2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15吨酱油、15吨食醋。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后续工程主要为少量设备的安装,故不再对施工期做分析。

营运期: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3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生产废水经新建115m3沉淀池处理后用作绿化用水。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发酵废气经设置车间通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后,外排发酵废气的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的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污水沉淀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喷洒除臭剂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废气经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防治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设置1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经收集暂存外售综合利用;酱醋醅渣收集于密闭容器内,当日及时清运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化验室固废及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满足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