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1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关于20243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生产200吨塑料制品

报告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赁已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永久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具备年生产200吨塑料制品的能力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注塑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冷却循环水。职工生活污水3m3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设备为注塑机、环保设备风机,其噪声源强值8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废包装袋、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

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出售;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