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庙司法所 人民调解新转变 村级调解显优势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孟庙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为了充分利用村级调解员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发挥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12年以来,孟庙司法所变换工作思路,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和拓宽领域等措施,调动村级调解员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积极性,改变由以前的司法所直接调解转变为指导村级调解员进行调解,使村级调解员成为调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主要力量。

孟庙司法所通过各村委会推荐、自愿申请等方式在全镇范围内选聘出了37名热心调解工作、德高望重、身体健康、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退离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模范等老居民作为“首席人民调解员”,加入调委会工作。充分发掘人民调解的潜能,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充分发挥“信息传递员、政策宣传员、民情收集员、情绪疏导员、纠纷调解员”作用。

司法所人员通过培训、模拟调解现场等各种各样的形式,就实施调解过程中难点热点和方法技巧对调解员进行了交流发言,互相交换意见,让调解员了解到,农村的矛盾集中在那些方面,遇到矛盾,该走怎样的程序去化解这些纠纷,调解完毕后,怎样进行归档整理。针对新选聘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存在业务不熟练的现象,就如何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逐级上报、逐步化解进行了细致讲解。

为调动各村调解员的积极性,司法所与镇政府协调对全镇选聘的34名镇村首席调解员按照“ 口头协议每件20元,书面协议每件50元”的标准,实行“一案一补”,每季度兑现一次;对于年底在调解工作成效明显的首席调解员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予以现金奖励。

此种调解形式的新转变为全镇打造出了一支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善调能防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的目标。

(赵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