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实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信息变化月报告制度

来源:郾城区编办 作者:郾城区编办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7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及时掌握各单位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信息变化情况,根据省、市编办要求,郾城区编办决定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信息变化实行月报告制度。

报告的时间节点和内容是自20133月起,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信息变化情况,由各单位于每月下旬,向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报告一次;内容主要为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变更《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信息时,需携带调动、招录、退休审批和自然减员等相关手续。

《机构编制管理台帐》是各机关、事业单位办理经费核拨、社会保险、工资调整、职务晋升、技术等级和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这一制度的实行将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数据。                                 

 

(郾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