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庄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0日 浏览次数:

 

郭庄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漯河美誉置业有限公司郭庄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需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向公众公开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漯河美誉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郭庄城中村改造项目,本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郭庄村漯河市邙山路以西,孙庄村自然路以东,张胡魏村以南,沙河北岸以北

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公共配套设施等,总用地面积为211632.96m2,拟建总建筑面积900471.46m2,地上建筑面积689611.46m2,包括住宅面积578741.27m2,商业面积108326.21m2,公建配套设施面积2543.98m2,地下建筑面积210860m2,其中地下室面积18150 m2,地下车库面积192710 m2,机动车停车位6292个,地上机动停车位786个,地下机动停车位5506个,容积率为4.99,建筑密度32%,绿地率为33%,绿地面积69838.88m2。该项目配套设施包括消防、人防、安全智能化设备以及水、电、气、道路等基础设施。

二、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临时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材料堆放和运输时采取喷水和遮盖等抑尘措施,防止扬尘的产生;注意清洁运输,防止物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撒漏、扬尘及噪声。

营运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小区居民使用管道天然气清洁燃料,居民燃烧废气和油烟经脱排油烟机处理后排入附墙烟道,经高出屋顶的烟道高空排放;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雨污分流。所有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入沙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内部道路边对机动车设禁鸣、限速牌;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投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建设,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经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生态影响,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因此,在严格执行环保法规与标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范围和反馈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及专家。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反馈意见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发布公告信息后陆续将公告建设项目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采取公众问卷调查;座谈会或听证会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以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漯河美誉置业有限公司

人:胡剑辉

联系电话:18538173139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317号院

七、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65829711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3号楼1805

    特此公告  

漯河美誉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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