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集镇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农民

来源: 作者:李集镇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6日 浏览次数:

一是积极宣传引导。研究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镇村干部、种养大户和农村经纪人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造“大干农业、干大农业”的氛围。

二是加强服务指导。由农办牵头,抽调专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服务指导,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帮助协调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多次邀请专家开展讲座,对广大群众进行提升教育,培育新型农民。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在土地流转、项目、资金等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及时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影响力,从而扩大对农民生产经营的辐射带动能力。

目前,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48家,新型家庭农场5个。其中的“青山家庭农场”是全市首家获得审批的家庭农场。李集镇被授予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秀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