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清洁工程的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6日 浏览次数:

郾政〔2014〕14号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清洁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提升我区生态建设水平。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区乡村清洁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促进“村容整洁、乡风文明”为重点,深入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切实提高农村居民文明意识,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和人居环境,努力实现我区农村整体生态环境的不断提升。

二、总体目标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配强机构、配足设施、配齐队伍,区、乡、村、组四级联动,探索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区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逐步实现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及时清运率达100%,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

三、责任分工

(一)区环卫局。负责对全区乡村清洁工程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考核评比、乡村生活垃圾的集中转运、指导乡镇对保洁员的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建立乡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制度,完善督查落实。保证垃圾压缩车正常运行,按每辆压缩车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专门垃圾运输人员,定时清运乡镇垃圾中转站和集中存放点垃圾,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率达10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封闭式垃圾收集池建设和农村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1)各乡镇(街道)结合村(居)实际,建设一定数量的封闭式垃圾收集池(或垃圾桶),便于农户投放垃圾;(2)针对距离垃圾中转站较远的行政村,根据各村分布情况,每个乡镇建设不少于2座大型垃圾集中存放点,配备管理员,负责垃圾装卸,降低垃圾运输强度;(3)指导村组筹建环卫队伍,每个乡镇运行垃圾运输车辆不少于2台,按每辆车不少于2人的标准配备专职收集运输人员,清理各村存量垃圾,清运至乡镇垃圾中转站;(4)做好垃圾中转站管理,按每座垃圾中转站不少于2人的标准配备中转站管理员,保证中转站正常运转;(5)落实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杜绝乱搭乱建、乱泼乱倒、占道经营等现象,确保镇村整体环境整洁有序。

(三)村组。负责保洁员配备、村组道路清扫、村内垃圾收集及农户教育引导等工作。(1)所有行政村按照每100户配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专职保洁员和垃圾清运工具;(2)加强保洁员日常考勤管理,保证村内道路每天一清扫,河道沟渠十天一清理,垃圾池每周清运3—5次;(3)加强宣传教育,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引导和教育农户将垃圾分类处理、定点堆放;(4)通过“一事一议”村民自治的方式筹集垃圾处理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乡、村三级领导组织,明确工作职责与分工。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城管办、区环卫局、区监察局、区农办、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爱卫办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乡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卫局,由区环卫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实行乡镇长负责制,强化对乡村清洁工程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乡镇环卫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独立办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监管机制,促进乡村清洁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完善资金保障。建立“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群众积极投入”的多元化保障机制。(1)区政府将乡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投入资金不少于150万元,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加大投入。(其中:50万元用于区级垃圾中转运输,其余1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奖励给各乡镇。)(2)各乡镇要建立乡村清洁工程经费保障机制,投入专项资金,确保正常运转。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积极探索“一事一议”筹资、收取垃圾处置费,以及吸引热心人士、当地企业捐助等方式融资,形成长效投入机制。

(三)落实督查考核。将乡村清洁工程继续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区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区乡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两办督查室等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进行督导考核,每月一考核、每季一评比,并将考评结果及时报送区四大班子,并报区考核办和区目标办备案。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对考核先进乡镇,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连续两次排名末尾的乡镇,要在全区通报批评,由区有关领导对乡镇进行诫勉谈话。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舆论引导,结合“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等活动,开展健康知识宣传、现代卫生观念宣传、典型案例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充分发挥老干部、妇代会的作用,聘请老干部、妇女群众担任卫生监督员,督促村民做好“门前三包”、垃圾分类。定期开展“文明卫生户”评选活动,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定期组织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开展乡村清洁工程专题报道,对成效好的予以正面宣传,对工作差的予以及时曝光。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