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城镇召开村级组织“阳光三权”体系建设动员会

来源: 作者:李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0日 浏览次数:

近日,裴城镇召开村级组织“阳光三权”体系建设动员会。镇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各行政村两委干部、村监委主任、镇直部门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镇纪委书记孔军伟宣读了《漯河市郾城区关于村(居)组织“阳光三权”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向裴城村等四名村纪检监察联络员代表发放了聘书。中周村支部书记、坡刘村村主任吕等村干部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镇长崔兴超在讲话中要求,实施“阳光三权”体系建设,一要明确责任。镇党委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各村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指导村委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抓好落实;监委会主任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积极配合镇党委对“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管理。二要强化督导。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观摩会、推进会,对各村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要严肃查处。实施“阳光三权”体系建设,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反腐倡廉惩防体系,构建防范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所以必须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旦发现村居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必须按照《责任追究办法》给予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