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四举措让“村务”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 作者:城关镇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7日 浏览次数:

    为全面推行“阳光三权”组织体系建设,落实好基层党组织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城关镇进一步加强党员、群众对“阳光三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依法治镇,制定四项举措。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责任机制、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强化落实,确保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规范程序,明确到位。坚持把开展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明确到位。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又急需办理的热难点问题、重大村(居)务的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保证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制度的全面落实,镇党委不定期组织人员逐村(居)进行检查,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村(居)干部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两个责任”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究处理。

     完善制度,提升水平。全面提升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水平。镇党委把推进该项工作作为保证农村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规定,确保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截至目前,全镇17个行政村(居)已全面推行了“阳光三权”工作,切实将权利公开落到实处,让“阳光”照进全镇每个角落,照进老百姓心里,为推进依法治镇和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