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构筑四道“防护网”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0日 浏览次数:

近年来,郾城区突出抓早、抓小、抓平常,从严干部日常监督,构筑四道“防护网”,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强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在同一领导岗位任职满2年以上的乡科级党政正职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已对62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针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因离任经济责任交接事项不清、责任界定不明、离任交接比较混乱的问题,制订出台了《郾城区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规范了离任领导干部经济事项交接行为。

开展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求全区科级干部每年向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定期接受体检扫描,便于了解掌握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对拟提拔考察对象开展抽查核实,发现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

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特别档案”。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检、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13个部门共同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对全区科级干部及科级后备干部建立“监督特别档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报送的干部监督信息,录入干部“监督特别档案”。对入库人员实行重点监督管理,对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名单对照“监督特别档案”进行把关,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建立组织工作监督信息员队伍。从区直机关部门、企业、新社会组织、农村、社区、离退休老干部及市、区驻郾“两代表一委员”中选聘20名组织工作监督信息员,负责搜集群众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意见,了解干部平时和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同时,定期举办“组织工作开放日”活动,邀请组织工作监督信息员听取和参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全面接受社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来源:漯河日报 责任编辑:琳瑞 审核:张凯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