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9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8年9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漯河市力举印刷有限公司年产180吨塑料包装袋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老官田村吉祥塑料厂院内 | 租用地块占地面积1800m2,厂房总建筑面积1800m2。建设1条塑料包装袋生产线,项目主要购进塑料薄膜、水墨等原材料,经水墨印刷、复合、固化、制袋等工艺生产塑料包装袋制品,项目年生产规模为180吨塑料包装袋。 |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按不同颜色收集在不同塑料圆桶中,再次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利用,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复合、固化、制袋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UV光解+等离子废气净化器设施处理后再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印刷工业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机器噪声,经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预测可知各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材料为废水墨桶和胶桶,废水墨桶经收集后全部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对外排放,废胶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全部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对外排放;废边角料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或外售;废有机溶剂在厂区的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印刷版作为有价废物进行外售。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