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9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8年9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指标说明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郾城区长信塑料厂 年回收再利用3.2万吨废旧塑料项目
| 报告书 |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路堂村 | 项目租赁郾城区孟庙镇颖新塑料厂的厂房,占地面积2000m2,总投资2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回收再利用塑料瓶3.2万t | 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破碎机刀具冷却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破碎机刀具需使用冷却水降温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过程产生的极少量粉尘。 项目破碎过程密闭,原料塑料瓶破碎为湿法加工,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泵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原料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 项目废包装物为一般固废,评价建议在破碎车间内东南角设置5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废包装物的暂存,废包装物暂存后定期外售。对于项目生活垃圾,评价建议项目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风险:项目所涉及物料废塑料瓶有一定的可燃性,因此具有潜在火灾危害,企业通过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可以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 本次公众参与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采用了网上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和发放调查表问卷的调查方式,广泛征求了被调查者的意见 |
备注:电子版文件名称应为“建设单位名称+备案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