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第二号)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8日 浏览次数:

       

 2018年12月,上级下达郾城区专项扶贫资金742万元,依据2019年郾城区扶贫计划和区扶贫办提出的资金与项目对接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7万元

2.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5万元

二、分配原则

依据郾城区2019年脱贫计划和项目库建设情况,报经区扶贫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资金与项目对接情况公告如下。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资金分配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万元)

责任单位

1

孟庙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孟庙镇

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

26

孟庙镇政府

2

李集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李集

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

62

李集镇政府

3

商桥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商桥

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

54

商桥镇政府

4

裴城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裴城

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

37

裴城镇政府

5

新店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新店

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

52

新店镇政府

6

龙城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龙城

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

16

龙城镇政府

7

雨露计划

扶贫办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学费补贴

29.55

扶贫办

8

孟庙镇企业带贫项目

孟庙镇

大力发展加工业,增加贫困户受益

4.6

孟庙镇政府

9

商桥镇企业带贫项目

商桥镇

大力发展加工业,增加贫困户受益

5.75.

商桥镇政府

10

裴城镇企业带贫项目

裴城镇

大力发展加工业,增加贫困户受益

14.95

裴城镇政府

11

新店镇企业带贫项目

新店镇

大力发展加工业,增加贫困户受益

16.1

新店镇政府

12

龙城镇企业带贫项目

龙城镇

大力发展加工业,增加贫困户受益

9.2

龙城镇政府

13

李集镇农民合作社带贫项目

李集镇

大力发展加工业,增加贫困户受益

18.86

李集镇政府

14

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松江产业集聚区

建设标准化厂房,助推产业发展,增加全区贫困户收益

395.99

扶贫办

 

监督电话:

12317(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