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第二号)
2018年12月,上级下达郾城区专项扶贫资金742万元,依据2019年郾城区扶贫计划和区扶贫办提出的资金与项目对接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7万元
2.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5万元
二、分配原则
依据郾城区2019年脱贫计划和项目库建设情况,报经区扶贫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资金与项目对接情况公告如下。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资金分配情况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孟庙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孟庙镇 | 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 | 26 | 孟庙镇政府 |
2 | 李集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李集镇 | 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 | 62 | 李集镇政府 |
3 | 商桥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商桥镇 | 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 | 54 | 商桥镇政府 |
4 | 裴城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裴城镇 | 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 | 37 | 裴城镇政府 |
5 | 新店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新店镇 | 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 | 52 | 新店镇政府 |
6 | 龙城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龙城镇 | 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 | 16 | 龙城镇政府 |
7 | 雨露计划 | 扶贫办 |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学费补贴 | 29.55 | 扶贫办 |
8 | 孟庙镇企业带贫项目 | 孟庙镇 | 大力发展加工业,增加贫困户受益 | 4.6 | 孟庙镇政府 |
9 | 商桥镇企业带贫项目 | 商桥镇 | 大力发展加工业,增加贫困户受益 | 5.75. | 商桥镇政府 |
10 | 裴城镇企业带贫项目 | 裴城镇 | 大力发展加工业,增加贫困户受益 | 14.95 | 裴城镇政府 |
11 | 新店镇企业带贫项目 | 新店镇 | 大力发展加工业,增加贫困户受益 | 16.1 | 新店镇政府 |
12 | 龙城镇企业带贫项目 | 龙城镇 | 大力发展加工业,增加贫困户受益 | 9.2 | 龙城镇政府 |
13 | 李集镇农民合作社带贫项目 | 李集镇 | 大力发展加工业,增加贫困户受益 | 18.86 | 李集镇政府 |
14 | 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 | 松江产业集聚区 | 建设标准化厂房,助推产业发展,增加全区贫困户收益 | 395.99 | 扶贫办 |
监督电话:
12317(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