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领导防汛工作职责及防汛责任分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31日 浏览次数:

 

中共漯河市郾城区委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区领导防汛工作职责及防汛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郾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全面做好防汛工作,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领导防汛工作职责及防汛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明确相应职责,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防汛安全,夺取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附:区领导防汛工作职责

 

 

 

附件1

 

区领导防汛工作职责

一、按照有关防洪法规、政策,督促乡镇(办)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主的水患意识。

二、督促乡镇(办)广泛筹集资金,努力增强防洪投入,加快本辖区内防汛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防御洪水的能力。

三、检查督促乡镇(办)积极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

四、了解乡镇(办)防洪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乡镇(办)制定防洪工程、城镇防洪方案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

五、督促、检查、落实各种防汛物资和队伍,按分工到岗到位、尽职尽责。

六、及时了解汛情,指导督促乡镇(办)及早做出部署,组织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七、在洪水发生后,指导乡镇(办)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