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漯河市郾城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结果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4日 浏览次数:

 

根据《漯河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实施方案》漯人社函〔2020〕49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经各单位推荐,区扶贫办把关,区委区政府研究,郾城区确定脱贫攻坚专项奖励集体嘉奖4个,个人记功2个,个人嘉奖20个。现将拟表彰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1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获得奖励有异议,请及时与漯河市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395—6161877

 

                         2020年11月4日

 

 

 

 

漯河市郾城区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名单

 

1、集体嘉奖(4个)

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人社局

2、个人记功(2人

 卓(商桥镇)、李萌萌(新店镇)

3、个人嘉奖(20人

郭文敏(纪委监委)、张卫平(组织部)、张  帆(宣传部)、

崔鹏勇(财政局)、  磊(民政局)、黄小伟(文化旅游局)、

孟志翔(水利局)、娄  嘉(医保局)、李  洋(残  联)、

 夏(李集镇)、徐永生(孟庙镇)、潘小焕(裴城镇)、

 妍(龙城镇)、郭川瑞(淞江街道)、郑明睿脱贫攻坚办公室)、

贺文超(脱贫攻坚办公室)、王  涵(脱贫攻坚办公室)、

张二博(脱贫攻坚办公室)、王世永(脱贫攻坚办公室)、

姚忠会(脱贫攻坚办公室)。